國土部:鼓勵地下空間開發 完善地下建設用地基準地價體系
編輯:2022-05-11 10:32:13
中新經緯客戶端9月6日電 據國土部網站6日消息,國土部發布了《關于加強城市地質工作的指導意見》,文件指出,要實行地下空間資源開發利用激勵政策,鼓勵各地因地制宜,探索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(地下)出讓方式。完善地下建設用地基準地價體系,促進地下空間依法有序開發利用。
文件提出,要增強國土空間開發的適宜性。以城市地質調查成果為基礎,開展以地質資源、環境、生態、安全及土地利用等為主要內容的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,合理確定生態功能保障基線、環境質量安全底線、自然資源利用上線,優化國土空間開發布局,完善土地利用規劃等空間規劃,促進城市的開發建設與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相協調,加快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及生活方式。
發揮地質調查在地下空間、資源開發中的先導性作用。以地質調查為基礎,科學統籌地上、地下空間資源開發利用,并納入土地利用規劃,與相關空間性規劃做好銜接。探索實行地下空間用途管制制度,堅持公共利益優先,對規劃確定的公共安全、人防工程、基礎設施、公共服務設施等用途空間實行優先控制和嚴格保護。按照“可持續消費和生產”(SCP)的原則,合理規劃布局地下空間資源的商業性開發和地熱等礦產資源的開發,加強對深層地下空間、資源開發利用的戰略儲備和保護。
實行地下空間資源開發利用激勵政策。鼓勵各地因地制宜,探索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(地下)出讓方式。對于國防、人防、防災、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等符合《劃撥用地目錄》使用地下建設用地的,可以采用劃撥方式供地。鼓勵工業、倉儲、商業等經營性項目合理開發利用地下空間。激勵原地下建設用地使用權人,結合城市更新改造進行地下空間再開發。完善地下建設用地基準地價體系,促進地下空間依法有序開發利用。各地要完善制度,創新方法,標準先行,依法開展建設用地使用權(地下)登記,保障使用權人的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處分權利。(中新經緯APP)